2022年3月,市经信局印发《广德市工业企业“亩均论英雄”综合评价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将反馈意见整理如下:
1.科技局建议将“一、评价体系”(三)计算方法“”1.指标权重“-”亩均销售收入(20)、单位能耗增加值(15)、R&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(10)“改为” 亩均销售收入(15)、单位能耗增加值(15)、R&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(15)“。明确研发经费数据来源为税务局。建议将“三、修正指标(三)特殊情况“”1.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的暂不列为C、D类“改为“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的暂不列为C、D(丙、丁)类。
2.新杭镇建议粮油加工类企业不参加评价,其享受国家相关税收扶持政策。
3.金融服务中心建议将“加分指标”中“已完成在主板、科创板、创业板上市的,加10分”修改为“已完成在A 股上市的,加10分”。
4.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议增值税和退税是两回事,能不能统筹考虑。
5.其他参会单位和企业均无意见。
采纳情况如下:
金融服务中心意见被采纳。
其他单位和企业意见均未采纳。